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,监督和保障各级卫生健康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,公平、公正作出处罚决定,保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,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结合工作实际,形成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-11月11日,如有意见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。
联 系 人:王海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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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